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
辦事指南
一、申請材料
1、不動產(chǎn)登記申請書;
2、申請人身份證明;
3、不動產(chǎn)權屬證書;
4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變更的材料。
二、承諾時限: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。
三、辦理程序:申請受理→初審→核定登薄→發(fā)證。
四、收費標準:免費。
五、辦理地點:霸州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不動產(chǎn)登記窗口。
六、服務熱線:0316-7861579
監(jiān)督電話:0316-7868512
舉報電話:0316-12345